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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梅 给正当十七八九的你:你看世界的角度,就是世界给你的温度。最平凡的坚强也能在心中融化成一片春天。梅子老师治愈经典新作。全四色印刷,随机附送多种赠品。)
编辑推荐
1、青春代畅销作家:丁立梅触碰年轻人最关心的话题。
青春代畅销作家丁立梅老师以更深层的笔触,探讨了年轻人最关心的话题:生活态度、爱情、自我、选择、责任、成功、与社会的和解、的厚度等。她以丰厚的阅历给出温情但深层的讲述。
2、给永远十七八九的你。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问题和低谷,甚至是磨难,如成长和幸福一样,也是必然陪伴我们的一部分。写给在成长中迷茫的年轻人:如何找到自己在现实中的位置,即使负重也能气满满前行?带上世界给予我们的温暖,即使没有大海,每天也能看到春暖花开。
3、发现和我们一样的人如何迎接其一生中最艰难、最胆怯、最精彩的时刻。
那些触动过我们的平凡人,他们用自己的坚持迎接生活的挑宅辛苦却笑得那么温情、灿烂,他们亦是成功的人,幸福的人,值得敬仰的、伟大的人。你看世界的角度就是世界给你的温度,从生活的环境中汲取能量,去迎接生活无处不在的挑战。
4、全四色印刷,精美手绘插图,至美版本。
《愿你每天春暖花开》内有20多副手绘彩铅插画,整体包装精美高雅,用纸讲究,给喜欢美好、时尚,讲究质地、品味的人。
内容简介
梅子老师的文章在歌颂美好的同时,并不回避生活的另一面。
《愿你每天春暖花开》关注平凡的人,甚至是底层的人,作者书写他们的艰辛与苦难,甚至是低谷和不幸,她以一个女性的细腻去记录和歌颂他们的坚强——他们亦是成功的人,幸福的人,值得敬仰的伟大的人。她为我们展示了世间奋斗能量的情感之源:希望、自我的价值、亲情、友情、所有触动过我们的人,让我们从中汲取爱的力量,有力量去迎接生活中的挑战。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带领我们去发现和我们一样的人如何去迎接其一生中最艰难、最胆怯、最精彩的时刻。
这些故事总有一天会出现在你身边,让你获得同样的人生感悟:
你看世界的角度,就是世界给你的温度。
作者简介
丁立梅:孩子们都叫她“梅子老师”。她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她的文章多次入选中学语文教材、各类教辅书,或者被设计为中、高考语文阅读题。她被读者誉为“最暖人心的作家”。
梅子老师,文思细腻,文风清新高雅,所涉猎题材接近我们普通人的一般生活,但她超越了庸常生活,带着用一种高格的感受力,带领我们去发现和放大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美,开发我们对于大自然、、生活的爱,唤醒我们最美好年华里真纯、清澈、温暖的自己。这是一种审美的修养,也是一种生活的能力。
她的文章因其开拓的美好心灵境界,而伴随很多人走过了他们的青春时代,成为他们学习和成长的心灵读物。
在线试读
传奇
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被一个叫卜子的堂哥激励着。那个时候,村庄闭塞得有些孤寂,土地清瘦,四季的风,空落落地吹着,可因为有那个堂哥卜子在,一切便都明丽起来。父亲和母亲,抱着这样的念想,有朝一日,他们的孩子,也会成为卜子一样的人。那是黑里头的亮,再清寒苦贫的日子,也有了奔头。
闲暇时,父亲总要给我们讲讲卜子。他深吸一口水烟,目光迷离地朝着南番那是卜子所在的方向。他说,卜子啊。我们就聚精会神起来。在一边纳鞋底的母亲,也竖起耳朵,手上的动作明显放慢了。门外,槐树上小雀们的叫声,也似乎放轻了许多。
父亲爱讲卜子小时候的糗事。这让我们有种错觉,卜子是与父亲无比亲近的。有了这层亲密关系,陌生且遥远的卜子,便跟我们也亲近起来,他是我们的荣耀和骄傲。有一件事父亲讲过不下二十遍,说卜子五六岁时,到舅舅家做客,大人们不拿小孩当回事,不让他坐席上,让他蹲灶角边吃。他竟掉头就走,回去发狠说,再不去这个舅舅家了。后来,果真有好多年都不肯去舅舅家,舅舅再怎么哄也不肯去。那么小的人,就那么有骨气,父亲赞许地点点头。母亲在一旁开口了,要不是那么有骨气,他哪里会过上现在的好日子。
堂哥卜子的好日子,被众多亲戚津津乐道着,在我们贫瘠的想象里,是锦绣无端的。怎么说呢,就像土布与绸缎的区别。就像清汤寡水与美味佳肴的区别。堂哥卜子早已成为我们这个家族的传奇。原先也是一普通农家青年,高中毕业后,在村里做代课老师,娶得村里支部书记的女儿为妻。书记女儿却嫌他难看(据说卜子长得丑),不拿他当人,总瞧他不起,给他气受,甚至红杏出墙。他一气之下,离了婚,南下求学,历尽辛苦,最后,考上名牌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南番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吃穿不愁自不必说,还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广东姑娘,住着大洋房。在我们尚不知荔枝为何物时,他家的荔枝成篮成篮放着吃不掉。
然不知什么原因,堂哥卜子自打去了南番就再没回来过。每年春节,都要谣传一阵他要回来的消息,各家早早做好接待的准备,主妇们更是使出看家本领准备菜肴,最后,却全都落了空。我盼望见到堂哥卜子的心情,格外强烈,在兄妹几个中,就数我成绩最好。父亲说,我极有可能踏上卜子的脚印。卜子成了我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我却从没见过堂哥卜子,我的兄妹,也都没见过。连我的父亲,对卜子的样子,也是模糊不清的。但父亲讪讪笑,说,他小时候的样子我是记得的,眼睛小小的,很神气。
这让我疑惑不已,堂哥卜子与我的父亲到底有多亲?我是搞了好久才搞明白,原来这个堂哥,并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堂哥,他是一个远房伯伯的儿子。这个远房伯伯,平日与远亲们少有往来,但因他家出了一个卜子,原先少走动的,这才相互走动起来。这种情形有点滑稽,我们已熟稔卜子到骨头里,日日念着盼着,他却连我们是谁都不知道。他根本就不认识我们。
失望是有的,但转而又高兴了,因为父亲说,卜子的家族观念特别强。例证是,某某本家的孩子,去投奔他了,他给那孩子安排工作了。这让我们听着很安心。
我初中毕业那年,堂哥卜子终于决定起程回乡。消息早些天就在亲戚中传播,后来,得到证实,说堂哥卜子携妻挈女已在归途中。一路之上,不断有朋友拦下他,热情款待,一两天的行程,硬是走了一个多星期。众人快乐且仰慕地叹息一声,哎,卜子啊。便有亲戚天天去车站接,终于在某一天的一缕黄昏中,把卜子接回。
家家都兴师动众宴请卜子。我家也打扫干净庭院,办好酒菜,专等着迎接卜子的到来。父亲一早就骑车上路了,到几十里外的卜子家去,隆重地邀请他。我们眼巴巴等了一天,等回父亲,父亲却失望地说,卜子太忙了,家家都请,有时忙不过来,一天要吃六顿呢。父亲带回来一袋话梅,一袋椰子糖,还有一盒酥饼,说是卜子给我们兄妹几个的礼物。我们就着昏黄的灯光,翻看着卜子给的礼物,听父亲讲在卜子家的见闻,他家门前花团锦簇,人来人往,无一刻不是热闹的。
卜子最终没来我家。他送的话梅我吃了两颗,酸得掉牙,但还是欢喜的,这是堂哥卜子给的熏是来自大城市的。那是我第一次吃话梅。
我念高中时,参加一次大型作文竞赛得了奖,父亲怂恿我给堂哥卜子写封信,向他汇报这件喜事。父亲说,在我们这个大家族里,也只有你以后能跟卜子平起平坐了。父亲的话,让我觉得神圣。我铺开信纸给堂哥卜子写信,我抬首写,尊敬的卜子哥哥。打下无数的草稿后,总算写成。给全家人念了两遍,大家都说好,我这才郑重地把信寄出。
期待堂哥卜子回信的日子,是忐忑着的。每次走过收发室门口,看见收发室里那个胖阿姨,我总心跳如鼓,我觉得,她掌控着堂哥卜子的信。我有些讨好地冲她笑,叫她阿姨。终于有一天,在我再次对着她笑,叫她阿姨时,她从一堆信中,抽出一封,对我扬扬,说,是你的吧?我一眼瞥见信封上赫然印着南方某大单位的地址,呼吸变得急促。胖阿姨也瞟一眼信封,随口问了句,你家什么人在那边?我匆匆答,我哥。抓起信就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跑,似乎那颗快乐与骄傲的心,唯有奔跑,才能盛放。
堂哥卜子的回信,成了全家人的幸福,大家有事没事就要我拿出来念。在信里,卜子夸我真是了不得。他说我一定能考上好大学,为我们这个家族争光。父亲到处传播这事,弄得亲戚们看我的眼神,也充满了羡艳,仿佛我已经出息起来。这无形中给了我巨大压力,我拼了命地学习,朝着堂哥卜子指引的方向,快马加鞭。
我成功了。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会儿,我恨不得立即飞到南方去,让堂哥卜子看看我的通知书。我决心去看他。父亲十分支持,自打我考上后,父亲整天神采飞扬,走哪里胸脯都挺得高高的。我家也出人了!父亲处处显摆。去,去让卜子看看,父亲说。
我背上家里的土特产,坐了一天一夜的长途车,终于抵达堂哥卜子所在的城。不知是不是天色渐暗的缘故,出现在我眼前的城,并非想象中的华丽丽,而是灰灰的。连路旁开着的美人蕉,也色彩浅淡。堂哥卜子站在一根路灯的柱子下,对我伸出手,客气地说,是妹妹吧?我站在向晚的风里,傻愣愣看着他,我不能相信,我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我念念了这么多年的堂哥卜子。他怎么会是卜子呢?他秃着头,瘦削削的脸上,爬着横一道竖一道的皱纹,穿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
他提起我的行李,拦了辆出租车。我木偶一般跟着他,穿街过巷,最后,走到一个老住宅区。三楼,楼道阴暗,我走得磕磕绊绊。他不时回头关照我,妹妹,小心啊。我马上要换大房子了,这里暂时住着,他解释道。
我点头,答一声,哦。鼻子却酸酸的。他家两室一厅的房,因我的到来,显得有些拥挤了。他把女儿的房间腾出来给我住,念初中的女儿和他们挤一间。堂嫂的表情淡淡的,和我打了一声招呼,她就把自己关到房里去了。
堂哥执意带我去饭店吃饭。街边小饭店,堂哥点了三五个菜,要了一瓶酒。他不停地招呼我吃菜,起初也还清醒着,但喝着喝着,就喝多了。他的话跟着多起来,说起这么多年他一人在外,老家人都以为他做了大官,发了大财,凡是跟他家沾点边的,都想奔着他来。妹妹,你知道吗,我也不过是个小小的办事员,混了几十年,才混个科级,能办什么事?求人半天,惭一个远房表弟安排进了一家单位做保安。他说他最怕回老家,那是伤筋动骨的事,千里迢迢回去,事先要准备一大堆礼物,哪一家亲戚都要照顾到。他说他也只拿着一份工资,却要养活一家人。堂嫂一直没工作。女儿的教育费用又高,每周上一次钢琴课,就得花掉近小半个月的工资。
那天堂哥卜子还说了些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眼泪糊了一脸。第二天酒醒了,他看见我很不好意思,悄悄问我,我没乱说什么吧?我说没有。他跑出去买几只芒果回来,他说,这是南方水果,你一定没吃过。我自然没吃过。他女儿回来看见芒果,想吃,他用眼神狠狠制止住了。后来,我在厨房门口,听到他在厨房内对女儿说,那是给你姑姑吃的,她没吃过这种水果。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他挽留我多住几日,说假都请好了,准备陪我四处逛逛。我谎称家里有事,不肯多住。他无法,只得送我去车站。在等车的间隙,他跑去买了好多袋话梅和椰子糖,让我带回老家,给各家亲戚送去。车还没来,我们站着,一时都无话。他突然说一句,告诉家里人,我这里一切都好。我狠狠点头。
我从南方回,提着一袋一袋的话梅和椰子糖。亲戚们都很好奇我的南方之行,他们吃着椰子糖,扯着我非让我讲讲卜子不可。他们问我,卜子是不是住着大洋房?是不是开着小车?是不是水果成篮成篮放在家里吃不掉?我说,哦,是啊是啊。亲戚们便快乐且满足地叹,哎,卜子啊。
少年事
一
紧靠着戴庄学校的,是用围墙圈起来的苗圃,足有五六十亩地,里面有房屋一幢幢,是苗圃的职工们住的。那些职工和当地农民有很大区别,他们是城镇户口,拿工资,吃供应粮,用炭炉子烧饭吃。
谢的家,就住在苗圃里面。
谢是个羞涩的小男生,瘦长脸,白净,五官生得小巧,喜欢脸红,有些像女孩子。我不知怎么跟谢走得很近了。苗圃里新近有什么花开,谢都跑来告诉我。我和另两个女生,就跟着谢过去看。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花,像月季,紫薇,虞美人,蔷薇,山茶花,等等。谢还帮我偷拔过两棵月季,手上被扎上刺,我拿大头针挑了半天,才给挑出来了。那两棵月季,一棵开艳黄的花,一棵开水粉的花,我带回去,我爷爷给栽在家门口,一开就是几十年。
这年桃花开了,谢中午来上学,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苗圃里来了个照相的。”那年代,照相是件稀罕的事。偶尔的,老街上照相馆的师傅,背着照相器材下乡来,家家户户闻知,都要盛妆出门。
我当下心痒,怂恿了几个女生,跟谢翘了课去照相。谢把他妈系的红丝巾偷出来,给我们做道具用。一条红丝巾从这个手里,转到那个手里,我们站在一树的桃花前,笑,笑得山花烂漫。
那天回到学校,班主任站在讲台前,冲我们发了很大的火,把他头上的帽子一摔多远。放学时,我们被留下来写检查。我们一点也不难过,边写边互相偷笑,心里想着桃花和红丝巾,不知道有多美的。
照片拿到手,却有点意外,一树的桃花,只成了一抹灰白的斑点。红丝巾也是,只是一抹飘过的淡淡的影子。唯我们的笑脸很灿烂,成了黑白中的明艳。
等你80 年
一则新闻,缩在报纸的一隅,若不留意,便错过了。
新闻说的是沙特一个叫艾德的97岁老人,历经80年的风风雨雨,和80年前相恋的姑娘,终于喜结连理。
80年前,艾德年少,姑娘青春。一朝相遇,情窦初开,满世界的阳光灿若春花。
他们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避开众人,偷偷约会在椰枣树下;偷偷远足去沙漠深处。明月照她回,她频频回首道,一定要等着我啊。誓言是那样的美好:他将为夫,她将做妻,将来的将来,他们还要生一群可爱的孩子。
然世事难料,等他们长到谈婚论嫁的年纪,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按当地风俗,姑娘必须嫁给部族内的表兄弟或堂兄弟。天昏沉沉黑下去,明媚不再。一对恋人,最终被迫分开,劳燕分飞。
后来,姑娘另嫁了,艾德另娶了,两个相爱的人,从此远成天涯。
一年一年过去了,沙漠的风,吹老了太阳,吹老了月亮,吹老了绿洲上的椰枣树。艾德和姑娘,也在各自的人生里,把日子守成暮色。艾德先后结过两次婚,儿女满堂。姑娘先后结过六次婚,不曾生育。
人生至老,剩下的唯一财富,是回忆。对于年老的艾德来说,回忆成了他不可或缺的温暖。这一年,艾德97岁了,第二任妻子亦已老去。暮色苍苍里,艾德独坐着,一遍一遍抚摸记忆。风吹起他身上袍子的一角,旧事前尘,涌上心头。尘封80年的恋情,就在这时,突然破尘而出,鲜亮如初。他心跳如鼓,阅尽人世沧桑,到头来,不能忘怀的却是,那年那月那人。那时候,年轻的椰枣树,一排排站立在绿洲上,枝叶婆娑;天空明净得像一件簇新的白袍子。
他再也坐不住了,走出家门,去寻找80年前心爱的姑娘。不知他经历了怎样的千辛万苦,姑娘最终竟被他找着了。当然,眼前的姑娘,亦已是步履蹒跚的老妪。那有什么要紧?在他眼里,她还是青春的那一个。他迫不及待向姑娘求婚了,这时,也已是单身的姑娘,毫不犹豫答应了他的请求。80年的等待,终于修成正果,他成了她的夫,她做了他的妻。
如果爱过,你会记住我80年吗?纵使记住,在80年后,你还会回头来找我吗?——这简直有点痴心妄想了。所以,我很羡慕这对不老的恋人,错过一次,并非错过一生,只要心中有爱,哪怕再等80年,她依然是他,梦寐以求的爱人。
我在戏里与你相会
祖父年轻时,曾在大上海的十里洋场待过,拉黄包车讨生活。那个时候,他已娶了我祖母,不知怎的一个人跑去上海。动乱年代,家乡闹饥荒,祖母看着饿得面黄肌瘦的我父亲,狠狠心,把当时只有四五岁的我父亲,塞到一条去上海的船上,托人带去上海找祖父。
祖父那时迷听戏,辛苦拉车挣来的钱,几乎全扔进戏院里。到了大上海的父亲,跟着祖父,没有预想中的饱肚子。戏台上水粉一片,花红柳绿。戏台下,卖油饼的,提着篮子,挨个叫卖,那香味儿,把父亲小小的心,缠绕了又缠绕。父亲眼巴巴看着油饼,拽着祖父的衣袖叫:“父,我饿。”祖父两眼仍紧紧盯着台上,他的眼里,映着一个水粉世界的花红柳绿,哪里顾得了尘世的饥饿愁苦,他哄父亲:“乖,好好听戏就不饿了。”
父亲最终没能抵得了饿,跑回乡下祖母身边。走时祖父也不曾挽留,问别人借了钱,买了十个油饼揣父亲身上,就让他跟一个回乡的老乡走了。
祖父就这样,一个人待在上海,乡下的一个家,他是不去想的,他沉醉在他的戏里面。祖母带着一帮孩子,吃尽苦头。给他写家书,说乡下日子难。祖父回,换换就过去了。如此的不负责任,让祖母一想起就泪落如雨。
祖母是怨祖父的,那种怨里,甚至带了恨。我有记忆时,祖父早已从上海回到乡下来了,和我们一家子一起过。他还是喜热闹。乡下热闹少,偶尔也有演戏的过来,搭一戏台子唱戏。戏唱得粗糙,只穿着家常衣裳,在戏台子上咿咿呀呀。祖父全然不顾祖母的骂,追了去看,看得津津有味。看完,他会跟我们描绘当年大上海戏院的繁华,“那些唱腔做功,才叫好呐。”祖父说。祖母在一边听见,气不打一处来,嘴里就骂:“死老头子,你就知道你一人快活!”祖父便顿了话题,讪讪地笑。
并不曾留意,祖父和祖母之间,什么时候变得亲密起来。我外出求学,一日一日离家远去,偶尔回家,总看到两个老人,在檐下忙着,一个择菜,一个必扫地。一个上锅,一个必烧火。最有趣的是他们间的称呼全变了,祖母不再叫祖父死老头子,而是称他“爹爹”。祖父则称祖母“奶奶”。
我工作后,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给祖父买了台红灯牌收音机。祖父欢喜得很,整日捧手上,听里面的人唱戏。祖父喜欢的是京剧,祖母喜欢的却是越剧,祖父竟舍了自己的喜欢,跟祖母后面听越剧。什么时候什么台播越剧,他们比谁都清楚。一到播放时间,两人就搬了凳子,紧挨到一起听。收音机里,祝英台在唱:“观音大士媒来做啊,我与你梁兄来拜堂。”梁山伯生气了,回:“贤弟越说越荒唐,两个男子怎拜堂?”我祖母听到这儿,跺脚叹,一迭声说:“傻子傻子,她是女的扮的呀。”祖父在一边,笑呵呵看她。那样的画面,很和谐,很柔软。
是的,除了柔软,我想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的样子。两人的眉眼里,有了相似的东西,是大浪淘尽后的安宁。曾经的怨恨,早已消失殆尽。亲人间,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他们成了相依为命的两个。祖母偶去亲戚家待一两天,祖父必在门口一日数回望,望不回,就马上追了去,直到缠着祖母回家来。
老来的祖父,对祖母很依恋,亦很爱。一生的爱仿佛这时才觉醒了,他会走上大半天的路,只为去买祖母喜欢吃的薄荷糖。他也给祖母买新鞋新衣裳,尺寸竟是不大不小,正正好。温暖的冬阳下,他们一起做老衣。绸缎的料子,上面绣着绛色的花朵。祖母说:“爹爹,这料子好啊。”祖父回应:“是啊,奶奶,这料子好啊。”他们一起用手摩挲着布料,神态安详且满足。满世界的太阳光,小绒毛似的,静静飘落。
祖母去世得很突然,下午还好好的,还和祖父一起给一只羊喂草的。到了晚上,她说头晕,人就倒下去了,再没醒过来。祖父一直拉着她的手,大家硬把他拉开去,给祖母换上老衣,祖父这才惊醒过来,他哭叫一声:“奶奶,你不要丢下我走啊。”人就整个跪下去了,伏到地上,拼命朝躺着的祖母磕头,头磕破了,还是磕。他的眼泪成串成串流,只没有话。
祖母火化后,祖父变得沉默了,他整天呆呆坐着,对着一处看。只到饭时,他才醒悟过来似的,蹒跚着去,先盛一碗饭,摆到祖母遗像前,他叫:“奶奶,吃饭啦。”然后守一边等,仿佛那边正在吃他递给她的饭。估计那边的祖母,吃得差不多了,他会说:“奶奶,我收碗啦。”把祖母遗像前的饭碗端走,自己吃掉。给他另盛饭,他不肯吃,说:“我帮奶奶吃剩饭呢。”
我回家,从没跟我提过要求的祖父,却要我买一台红灯牌收音机给他。原来的那台,已坏掉。他以为,只有这样的收音机里,才会时时有戏听。
我没找到红灯牌的收音机卖,那种牌子的收音机,早被淘汰掉了。我给祖父买了一款新式的,效果相当好。我帮祖父搜索到唱戏的台,比画着告诉祖父,有戏可听呢。祖父看懂我的手势,一把接过收音机,紧紧抱进怀里面,有失而复得的欢喜。他不停地抚着收音机,一遍遍。褶皱如核桃的脸上,慢慢现出笑来,他喃喃说:“奶奶啊,有戏听喽,好听哦。”他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幽远、沉醉,那里,戏正唱得热闹,他在戏里面,与祖母相会。
九十高龄的祖父,这个时候,其实已耳聋好几年了。
一件米黄的衣
母亲六十岁生日那天,父亲特地赶了三十多里路去了一趟老街,给母亲买回一件新衣裳。
新衣裳尺码过大了些,且颜色也俗,黄,艳黄。——父亲是个对穿着极不讲究的人,他的衣服,都是母亲帮着买的,所以,他挑衣服的眼光,就很有限了。我们以为母亲定会不喜,定会埋怨和责怪。谁料母亲却欢天喜地接了去,脸上现出少女般羞涩的红润,唇边的皱纹,花瓣一样一瓣一瓣舒展开来。她孩子似的,迫不及待把父亲送的新衣换上。
我们于是都看到一个事实——父亲买的衣,与母亲极不相配,纤瘦的母亲,裹在那件大大的衣服里,显得矮小。还有那颜色,是极其耀眼的米黄,母亲的肤色,在天长日久的风吹日晒之下,已成黝黑。米黄的色彩,衬得母亲的肤色,越发地黑了。
母亲却喜滋滋在穿衣镜前转个不停,一边拿眼瞟父亲,问,好看吗?父亲看半天,用手搔头,有些沮丧地说,尺码好像大了。母亲忙低下头看衣,说,哪里大了?然后抬头,冲父亲笑,说,不大不大,正正好的,这样穿着才不拘束。语气里荡漾的,竟都是欢喜。怕父亲不信,母亲又伸直手臂,做了一个展翅欲飞的动作,以证明那件衣服,她穿着的确很舒服。父亲起初还忐忑着,怕母亲不满意。待看到母亲如此心满意足,他也高兴起来,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吃饭时,还因此多喝了两杯酒。
这以后,但凡遇到母亲认为的重大场合,譬如家里来客人了,譬如走亲戚,母亲必把父亲买给她的那件衣,隆重地换上。其实,母亲的衣橱里,并不缺少衣裳,我和我姐,给她买得最多的,就是衣裳。母亲随便穿上哪一件,都比父亲买的那件强,但母亲硬是不穿。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背着父亲,悄悄跟母亲说,换一件吧,这件不好看。母亲笑,低头轻轻摩挲着衣角,说,这是你爸送我的呢。遂照旧穿了它,傍了父亲,从容淡定地走。
一件耀眼的米黄的衣,如果没有爱意,也许俗不可耐,但有了爱,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感动,是在那一刻充盈于我的心的。一辈子没说过爱的母亲,却把爱诠释得如此简单明了,只因为那是父亲买给她的衣,再不合适,她也能穿出幸福来。
偶遇
小城有家卖饰品的小店,店名叫得极有意思,叫“偶遇吧”。小店开在一条古旧的街道上。店里卖的都是小饰品:精美的钥匙扣,拙朴的香水瓶,会唱歌的玻璃小人,五颜六色的发圈……每一样,都是精致小巧的。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屋,被装点得像童话。让人颇感意外的是,店主是个六十开外的老妇人,穿大红的衫,戴贝壳串成的手链,笑容灿烂,举手投足间,自有一段风情。年轻时,她迷恋小饰物,一直没有机会开这样的店。退休了,她重拾旧梦,天天守着一堆“宝贝”,把日子过得如花似玉。
那条街道我不常去,自然不知道这间偶遇吧。那天突然撞见,欢喜莫名。后来的一些天,我脑子里不时会蹦出那家小店来,一屋的小饰品,叮叮,叮叮。与老妇人的优雅,竟十分的般配。我不由自主地微笑,岁月里,我们会渐渐老去,梦想却不会。
也是这样的偶遇,在武汉。当地文友拉我去逛光谷步行街。天桥之上,我被一朵一朵怒放的玫瑰花牵住了脚步。确切地说,那不是花,那是一堆橡皮泥。可它分明又是花,瓣瓣舒展,鲜艳欲滴。
捏橡皮泥的,是个矮个子男人。眼睛细小,皮肤黝黑,满脸沧桑。沧桑中,却有种淡定的平和。他在眨眼之间,把一小坨橡皮泥,捏成一朵盛开的玫瑰。我蹲下去,看他捏。他十指扭曲,严重残疾,却灵活。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在橡皮泥上轻轻一按,一瓣花开了。再轻轻一按,一朵花开了。
我挑起一枝,紫色,典雅大方。想买。他说,这个不卖,人家预定好了的,你要买,我再给你捏。我惊讶了,我说,你可以重捏一个给预定的人啊。他却坚持不卖,说他答应过给人家留着的,就一定得留着。一会儿,他给我捏出另一朵来,撒上荧光粉。他关照:你回去对着灯光照上十来分钟,它会发光的,很美,很温暖的。
从武汉回来,别的东西没带,我只带了那枝花回来。看见它,我总要想一想花后的那个人,生活对他或许有诸多不公,他却能够做到心境澄清,让花常开不败。
人生还有多少这样的偶遇?在时间无垠的荒野里,我们都是跋涉的旅人,却因这偶然的相遇和眷顾,布下温暖的种子。日后,于某一时刻,不经意地想起,那些温暖的种子,早已在记忆深处,生根发芽,抽枝长叶。
少年事
一
紧靠着戴庄学校的,是用围墙圈起来的苗圃,足有五六十亩地,里面有房屋一幢幢,是苗圃的职工们住的。那些职工和当地农民有很大区别,他们是城镇户口,拿工资,吃供应粮,用炭炉子烧饭吃。
谢的家,就住在苗圃里面。
谢是个羞涩的小男生,瘦长脸,白净,五官生得小巧,喜欢脸红,有些像女孩子。我不知怎么跟谢走得很近了。苗圃里新近有什么花开,谢都跑来告诉我。我和另两个女生,就跟着谢过去看。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花,像月季,紫薇,虞美人,蔷薇,山茶花,等等。谢还帮我偷拔过两棵月季,手上被扎上刺,我拿大头针挑了半天,才给挑出来了。那两棵月季,一棵开艳黄的花,一棵开水粉的花,我带回去,我爷爷给栽在家门口,一开就是几十年。
这年桃花开了,谢中午来上学,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苗圃里来了个照相的。”那年代,照相是件稀罕的事。偶尔的,老街上照相馆的师傅,背着照相器材下乡来,家家户户闻知,都要盛妆出门。
我当下心痒,怂恿了几个女生,跟谢翘了课去照相。谢把他妈系的红丝巾偷出来,给我们做道具用。一条红丝巾从这个手里,转到那个手里,我们站在一树的桃花前,笑,笑得山花烂漫。
那天回到学校,班主任站在讲台前,冲我们发了很大的火,把他头上的帽子一摔多远。放学时,我们被留下来写检查。我们一点也不难过,边写边互相偷笑,心里想着桃花和红丝巾,不知道有多美的。
照片拿到手,却有点意外,一树的桃花,只成了一抹灰白的斑点。红丝巾也是,只是一抹飘过的淡淡的影子。唯我们的笑脸很灿烂,成了黑白中的明艳。
二
徐、刘、仲、夏,是我们班的四大金刚。
这四个人,出入都在一起,好像穿着连体裤。
那时盛行成立帮派,都是一帮社会小青年,才从禁锢中解放出来,胳膊腿舒展得没地方搁了,就思量着寻些什么事儿,来打发旺盛的精力。他们成立了什么蝴蝶帮青龙帮的,搞得很江湖。徐、刘、仲、夏这四个少年,也跟着模仿,自立山头,称“四大金刚”。
四大金刚三天冒九被老师找去训话。他们又打架了。他们又损坏公物了。他们又逃课了。他们又不交作业了——他们摊上的事儿,总是很多。有时,有些坏事未必就是他们干的,但也被栽赃到他们头上。他们不辩解,嬉皮笑脸着,不把老师的训话放心上。
也没见过他们有多恶。但恶名在外,这是没办法的事,大家远远看见他们来了,都避开去。躲瘟神一样的。
那时,学校的宿舍紧张,教室里也给安排了床位,上下铺,两张架子床,靠教室后墙放。四大金刚离家远,住宿,就睡在这样的架子床上。文静的小男生谢,常被人欺负,四大金刚出面帮他摆片谢也就跟他们慢慢走近了,像条小尾巴似的。我跟谢的关系不错,自然的,他们也跟我混熟了,对我一向客客气气。
那天放学,谢悄悄跟我耳语,说:“晚上我们在教室里吃烧烤,你要不要参加?”
烧烤?这个我不陌生,我从小就烤过玉米、烤过土豆、烤过山芋、烤过蚕豆啥的,只是在教室里,就我们几个少年一起吃,这还是第一次,很新颖很刺激。我动心了。
放学后,我留了下来,跟着谢去苗圃,在里面游荡,单等着天黑下来。四大金刚趁这个机会准备食材,到人家地里拔了些蔬菜,还到人家鸡窝里偷了几个鸡蛋。本想抓一只鸡的,但不会宰杀,作罢。谢潜回家里偷出一瓶白酒,还用报纸包来两条小熏鱼,天也就黑下来了。
四大金刚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盏酒精灯,火太小,烤的蔬菜,都是半生不熟的。四大金刚又去捡来柴火,在教室的空地上点燃,我们围着一小堆火,无盐无油的食物,竟也是那么的香。我们一人喝一口酒,呛得不行,小脸却兴奋得红彤彤的。
第二天,此事被整个学校知道了。原因出在那浓烈的烧烤味道上,教室里的灰烬虽被清扫干净,可烟火气息却久久不散。这还得了,校长都出动了。我爸被叫到学校来,把我好一顿教育。我爸跟校长是小学同学,看在这一层关系上,我是作为失足少年被挽救的。谢的父母是苗圃职工,也是有面子的,谢的处罚,也给免了。四大金刚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背上处分,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作检查,差点被开除。
我后来没再跟四大金刚有过交集,我做着好学生。他们也不来招惹我,遇见了,也只是深深地看我一眼。
四大金刚到底没挨到毕业,后来他们又犯了什么事,被学校勒令退学了。若干年后,他们中的一人为孩子上学读书的事,找到我。他说他是夏,当年四大金刚中的夏。他站在我跟前,搓着手,很羞赧,与当年的桀骜不驯判若两人。问起其他几个人,他告诉我,都混得不错。一个混成了包工头。一个混成了房地产老总。一个竟创办了一家私立幼儿园,办起教育来。我问:“那你呢?”他搓着手嘿嘿嘿地笑,最后说:“一般,一般,我办了家小厂子,手下才几百个员工。”
少年时代,总要遇到这样几个“不良”少年,他们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却数第一。他们歪戴着帽子,衣衫不扣扣子,浑身像长满角,喜欢挑宅好打抱不平。他们蔑视规章和制度,学着抽烟、喝酒,他们其实只是等不及长大,想用这些,来扮演成熟。
三
初三时,班里转来一个女生,叫蕾。父亲是在徐州煤矿做事的,她原是跟父亲在徐州读书,算是见过世面的人。
蕾的打扮很洋气,头发微微卷着,扎了两只小辫子,辫梢上缠着粉色的蝴蝶结。蕾的人长得圆润,莹白。年轻的语文老师,把她打量了又打量,那眼神里,是对美的欣赏。他把她安排在教室第一排,我们看向黑板的时候,目光总要在她的身上,落了又落。
我当时跟一个叫贞的女生同桌,贞是班长,我是学习班委,我和贞的关系一直不错。蕾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加入到我们中间来,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三个人。一天,三个女生想学古人义结金兰,拜天拜地好像都行不通,我们一合计,去老街上的照相馆拍张合影吧。
也就去了。借了自行车,一人一辆骑着。一路骑,一路说着傻话,诸如我们要永远这样好下去之类的。是秋天,白日清朗,田园安静。
照相馆提供了一束塑料花,给我们作摆设。我和贞坐着,蕾站在我们身后,一手搁在贞的肩上,一手搁在我的肩上。那束塑料花,被我捧在手上,搁在了我和贞的胸前。照相师傅朝我们竖着一只手,在照相机的黑匣子后,发出信号:“一,二,三,笑。”我们就一齐笑了。
照片取回来,上面三个小女生,都美得跟一团花似的。我们把照片放在文具盒里,被语文老师看见,他拿起照片,细细端详,赞赏道:“拍得真不错。”又问我:“你是怎么化妆的,头发谁给你梳的?很好看的。”
我也只是把两条长辫子卷了起来,他居然用了“化妆”这个词,让我一想起,嘴角就泛起笑意,又幸福又自得。
我的这张照片后来去了哪里,我竟不甚了了。
三个女生却各有各的命运。
我是把书一直读了下去,读到高中,读到大学。出来后,再进校园,一辈子与书为伴。
蕾的成绩一般,前途却不愁,初中毕业后,她就去了徐州,投奔她父亲去了。估计她父亲在煤矿上给找了份工作。
贞的道路就有些曲折坎坷了,在跟我们“义结金兰”后没多久,贞的父亲突然暴病身亡,一个家瞬间倒塌。贞的母亲要贞辍学回家,我们的语文老师惜才,亲自登上贞家的门,去说动贞的母亲,让贞继续留在学校念书。贞的母亲领了五个子女,齐齐跪在语文老师面前,说活不下去了。年轻的语文老师哪见过这阵势,眼圈当即红了,表态,贞以后的学费书费,都由他出。语文老师没有食言,贞后来的学费书费,果真都是他给添上的。我回家说起贞的情况,我爸也极同情,贞中考的考试费用,是由我爸出的。
中考时,贞没考上高中,她去念了一所技校。毕业后,做了一名园艺工,早早嫁了人。
她家的相册里,一直留着我们当年的照片,三个小女生,笑得一团水粉,一束塑料花,搁在胸前。
四
年轻的语文老师,喜欢带领我们玩一个游戏,那个游戏,叫击鼓传花。
下午上的第一节课,是最容易让人犯迷糊的,尤其在春暖花开时。瞌睡虫子满身爬,人虽然坐在课堂上,眼皮却在认真地打着架,梦开始神游。语文老师是宽容的,他见我们这样,从不责备,而是很大度地笑了,说:“下面,我们玩击鼓传花吧。”
梦立即被打跑了,一张张小脸兴奋起来。桌子很快被围成一圈,贞跑上讲台去,背对着我们,开始击“鼓”。所谓的鼓,也就是一粉笔擦。贞拿在手上敲讲台,嗒嗒嗒,嗒嗒嗒。花是用手绢代替,或就是一本书,随着“鼓”点,这朵“花”被一个人一个人地传下去。鼓声每敲一段时间,会停下来,这时,“花”落在谁跟前,谁就要表演节目。唱歌,说笑话,跳舞,朗诵,都行。实在不会,学几声狗叫,也行。也可以指派别的同学,代你完成节目——十四五岁的孩子,最有表演欲了,都想“花”落在自己跟前。
那天,“花”落在一姓万的男生跟前。万同学皮肤黑黑的,脸上却嵌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他拿起“花”,忸怩了好一会儿,在大家的连声催促下,他突然伸手一指我,说:“我要丁立梅代我表演。”
我真是吓了一跳。这个男生,我平日跟他并无往来,话都不曾说过几句,他怎么就赖上我了?我瞪着他。大家起哄,打着拍子叫:“丁立梅表演啊,丁立梅快表演啊。”他也热切地望着我,面含笑意,脸却烧红了。
我固执地不肯表演。语文老师出来打圆场,说:“等她想好了节目再表演吧,我们接着玩。”贞又敲起“鼓”来,嗒嗒嗒,嗒嗒嗒。
课后,万同学走到我跟前,很委屈地问我:“你怎么不表演呢?我这是给你争取机会呢。” 我也只是莫名其妙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之后又发生一些事,轮到我值日,清扫教室,万同学帮着清扫。我收全班的作业本子,万同学主动帮我收,并整理齐了。万同学的家里开着小店,卖些小吃食。他带一些吃的来,帖糕点的,分给贞和蕾,也顺便分给我。他还问贞要我和贞和蕾拍的合影,说我们拍得很好看。
贞在我耳边说,万很好呀。蕾也在我耳边说,万很好呀。我都未曾在意,这么糊涂着,也就毕业了,各奔东西。
一些年后,我才恍然,那是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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